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6月13日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证券配资系统,青岛农村商业银行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警告及91.2万元罚款。
具体而言,青岛农商行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是,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资料;未按规定报送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资料;未按规定挑剔不宜流通人民币;对外付出不宜流通残损人民币;相关人员不具备反假专业能力;发现假币不收缴;提供个人不良信息,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;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,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。
时任行长助理的袁文波对“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”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,被罚款1.3万元。
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处罚决定作出时间为2025年6月3日,然而事实上该处罚应当是在去年8月前做出。原因在于,此次被同处罚款的行长助理袁文波已于去年8月3日辞职,青岛农商行公告称其离职为年龄原因。
但袁文波出生于1970年,当时还未达到女性法定退休年龄55周岁。且其新一轮的聘任决定在去年6月18日刚刚下达,公告附带的简历称其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”。
一般来说,银行高管辞任在公布前会提前知会董事会,为工作交接预留充足时间。袁文波从收到聘任到辞职之间仅45天,情况非常少见,应当是受到意外事件的影响而主动引咎辞职,显得更加体面。
袁文波自青岛农商行改制前即担任该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,是青岛农商行的元老级高管。或许是出于对其长期供职的照顾,尽管袁文波已经辞去行长助理职务,但青岛农商行公告依然显示其辞去行长助理职务后仍在该行任职,具体职务后续未再披露。
虽然袁文波于去年7月辞去行长助理职务,实际履职时间约半年,但该行年报显示其去年在青岛农商行领取薪酬50.83万元。
作为对比,袁文波于2023年8月被聘任为行长助理,此前担任该行人力总监(总行行长助理级)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,以高管级别工作整年领取薪酬为33.85万元。
尽管行政处罚的公布具有滞后性,目前公布的罚单仅针对青岛农商行过往历史上的疏漏,但这并不代表青岛农商行的合规性出现了跨越式的进步。
事实上,就此次被罚的案由来看,资料报送环节的合规性缺失一直是青岛农商行的疥藓之患。
自2024年以来,青岛农商行及分支行被披露的行政处罚共有三次,罚金合计141.2万元。
值得注意的是,前两次行政处罚分别公布于去年1月和12月,而具体违规原因分别是“监管标准化(EAST)数据错报漏报”和“未按照规定报送报表”,与此次被罚原因“未按规定报送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资料”高度相似。
青岛农商行在去年年报中声称“风险合规良性发展的态势进一步稳固”“严肃执规问责,员工行为、关联交易、反洗钱等基础管理扎实有力”证券配资系统,还组织高管带头讲好开年“合规第一课”等活动,意图建立企业合规文化。